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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2月14日发布了《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事业评议考核办法》。 今后,对于隐瞒、虚假申报、延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行为,将与该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协商,必要时还将与该市人民政府的第一责任人协商。

根据《考核办法》的规定,考核多次受目标指导、问题指导和结果指导,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奖惩明确、注重实效的,大体上是各地区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采用评分法,标准分为100分。

根据规定,审查结果分为a、b、c三个阶段。 得分前6位为a级,7位以下为b级。

如果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评价等级为c级: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没有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协调开展较为有效的处置,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 对本行政区域内多环节涉及的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没有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 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隐瞒、谎报、延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被评定为c级,面临相应的处罚。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该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协商,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就该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协商,被协商的市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考核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在评议审查中发现需要说明责任的问题的线索,交给纪检监察机关。

“隐瞒食品药品事故 约谈市政府负责人”

根据《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市人民政府、考核结果优秀的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通报表彰。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罗敏)

标题:“隐瞒食品药品事故 约谈市政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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