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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日前联合安徽省食安办、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住建厅和食药监局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各地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意见》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销售和录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降温

对学生食堂和校园周边的饮食服务提供者,要点检查原料的购买、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 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检查成品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要重点检查有无证件照、食品感官性状、标签标识、储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 提倡学生食堂、学生集体膳食配送机构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石跃新合肥晚报合肥城市网记者付艳)

标题:“严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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