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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基本标准,将义务教育均衡推向高质量均衡。 其中,第一次限定学校规模的,小学、中学不超过2000人。

省教育厅于2007年制定了《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按照这个标准,我省开始了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大大改善了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此次公布的新标准,许多具体指标有了很大提高。 例如,生均校舍的建筑面积(不含宿舍)标准为:从小学起5平方米以上,从初级中学起6平方米以上,从现在的小学起8.5平方米以上,上升到初级中学。 学生的平均操场面积,从小学开始在6平方米以上,从中学开始在8平方米以上,从小学开始在7.7平方米以上,到中学上升到10.6平方米以上。 学生均藏书从小学20本以上、中学30本以上上升到小学25本以上、中学35本以上。 学生的计算机拥有量将从12∶1上升到8∶1。 小学的名额没有超过当初的46人,现在没有超过45人。

【要闻】【领航新征程】安徽省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除了提高原有标准外,新标准还首次限定学校规模,要求小学、中学不超过2000人,9年一贯制学校、12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规定了每100名学生规定学历以上的教师人数,要求小学、中学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记者李想)

标题:【要闻】【领航新征程】安徽省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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