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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产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原有不动产登记中审查共有人的婚姻关系、房屋权属状况,并变更为询问共有关系。 昨天,合肥市不动产登记庐阳分中心从7月开始警告该登记过程中的细节变化,提示可以向一方名下登记的共有住宅申请增名。
记者从庐阳分中心获悉,昨日发布的这份提示依据去年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登记审查环节变更的文件,从7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正式从审查婚姻关系改善为共享关系。 也就是说,在不动产登记时,只查询权利共享情况,如果咨询结果与登记册记载的复印件一致,则可以进行登记(但房改房、集资房、经房适房等政策性)。
该中心建议实际不动产为夫妻共有的联合申请登记,已经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不动产,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申请更正登记,领取双方名下(或一方名下)记载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合肥市去年发布的通知,从7月开始,房地产用户注册将使用上述问题分享相关方法。 (记者郜征)
标题:【要闻】下月起房产过户不再审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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