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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两个月内,合肥市将对房地产、电商、非公共医疗等8个领域的违法违规取钱行为予以严惩。 安徽商报记者昨天从合肥市物价局年度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获悉,开发商在物价部门的备案价格为最高售价,不得随意涨价。 价格公示品牌定价以外的涨价和未标示费用的征收都将受到调查。
昨天上午,专项整治会议将从本月开始,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突出民生热点和纠正市场失灵两个监管重点,规范零售商业、电商、客运、旅游、汽车学校、通信、非公共医疗、房地产等领域的价格行为,以明确的代码 切实纠正了只收钱不接受服务、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等违法行为。
对目前市民最关心的商品房销售中,销售现场是否公示明码标价、销售相关情况、车位(库)售明码标价等进行定点核查。 要求在商品房总售价车销售总额一栏中填写实际成交价格,并不是按明码标价记录备案价格。 商品房销售公司以合肥物价局商品房明码价备案的价格为最高售价,商品房销售公司有权调整备案价格,但未经变更备案价格,不得超过该备案价格出售房源。
对非公共医疗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显眼的位置公示医疗服务、药品价格、高价消耗品等。 常用的医疗服务公示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评价单位、价格等。 另外,非公共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费用清单制度,向门诊患者提供门诊收款结算清单。
标题:“合肥将严查商品房乱涨价 专项整治8个领域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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