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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开车在十字路口等红灯,刚停下车,后窗就发出很大的声音。 8月29日晚,池州市民胡在回家途中经历了惊险。 他下车一看,车后车窗的整个钢化玻璃都碎了,玻璃下面有明显的弹孔,随后,胡先生在地上发现了一个直径约7、8毫米的钢球。 胡先生报案后,池州警方目前正在介入调查。

红灯的窗户被打破,如/ S2 /。

8月29日晚,池州市民胡送走朋友后,坐面包车回家。 晚上10点50分左右,一辆车在池州平天湖景区玉溪路与南阳路交界的路口遭遇红灯。 胡先生在等红灯的时候,从车的后方突然传来了很大的声音,胡先生吓了一跳。 他下车看的时候,车的后窗被钢化玻璃全部打碎了。

更让胡先生吃惊的是,后窗的玻璃下面有半圆形的弹孔。 之后,他又在地上发现了直径约7、8毫米的钢球。 胡先生怀疑自己的车被高压气枪等器具击中,急忙打电话报警。 随后,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访问了路边还在营业的几个商家,拿走了钢珠。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胡先生受伤的车辆。 记者看到那辆面包车的后窗的整个玻璃边都不规则地碎了。 由于下面部分的玻璃脱落了,在左下方留下了半圆形的弹孔痕迹,弹孔周围的玻璃呈放射状破裂。 因为是钢化玻璃,所以受到冲击,一切都碎了。 还好没有碰到前窗或左窗玻璃。 否则,坐在里面很危险。 说了这件事,胡先生还是有点害怕。

车主否认报复

8月30日中午,在胡先生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事件的十字路口访问现场。 记者观察到,事发地点是车流稀少的新区十字路口,附近有新建成的居住区。 胡先生怀疑钢珠很可能是从小区楼上或附近二楼的平台出来的。

关于这件事的原因,胡先生介绍说:“我以为会有人报复,但仔细一看好像不像。” 另一方面,我平时没有冒犯任何人,所以其他人也不会这么做。 另一方面,我在等红绿灯。 如果别人故意向我开钢珠,我不可能那么偶然地知道我必须正好通过十字路口。 然后,等红绿灯也是几十秒钟的事。 胡先生很幸运,钢珠击中汽车后窗也没有伤到人。 如果向人开枪,不知道失控的车辆会发生什么。

昨天中午,胡先生去修车,更换了整个受损的后玻璃。 现在正在等待警察的调查结果出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解决此事的池州市公安局站前区派出所,警方表示目前正在介入调查,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宁佳俐记者朱春友摄影报道

信息审查

淮南市的公共汽车频繁遭到钢珠的袭击

本报的老网民应该不知道给钢珠打车的信息。 因为本报报道了年12月4日在淮南发生的同样的事情。

年12月3日下午1点左右,淮南巴士司机平师傅开车经过国庆路和淮舜北路路口时,突然听到声响,接着左侧窗玻璃上有弹痕。 平师傅马上向警察报告了事件。 记者了解到,这条公路上当时发生了10多起公交车玻璃被导弹击碎的事件,每次都发生在中午12点多到下午2点多之间。

在国庆节十字路口,我们队今年打破了8辆3路公交车的窗玻璃,发生在中午12点多到下午2点多的时间。 据当时淮南中北公交企业2队副队长王辉介绍,公交车从国庆路左转到淮舜北路,或者从淮舜北路右转到国庆路时被打。 很多是在转移区停车时被打的。 车窗玻璃使用的子弹是钢珠和细钢筋,被巴士企业发现后交给了警察。 另外,淮南中北公交企业的1队和3队发现,这2队9路公交车和121路公交车在这个路口行驶的时候,公交车的车窗玻璃也被打碎了,其中1辆9路公交车被打了3次。

警方接到报警后进行了立案调查。

样品判决

用钢珠枪打巴士案犯被判刑5年[/s2/]

年2月至8月,在夜色的掩护下,青岛市公交车司机刘某驾驶自己的夏利轿车,多次使用气枪和弩击中公交车玻璃。 警方经过多日跟踪调查,终于逮捕了刘某。 刘某说自己只是为了泄私愤,考虑用这样的方法报复同行。

公诉机关指控,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破坏财产、非法贩运枪支罪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审判中,刘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但刘某的委托辩护人认为,刘某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非法买卖枪支支持罪。

法院审理了去年2月至8月期间,刘为泄私愤,驾驶自己的夏利轿车,用自带的弩和气枪在会车中,向行驶中的巴士车窗发射钢球,打碎了多辆巴士的窗玻璃的事情。 除了向行驶中的巴士射击外,刘先生还于午夜向停泊的巴士发射,打碎了多块巴士玻璃。

法院审理认为,刘向行驶中的车辆发射金属弹丸的破坏行为,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 刘氏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法院判处重刑。 对于刘氏委托辩护人的意见,调查不确切,法院不支持。 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违法买卖并处罚金一万元的枪毙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

标题:【要闻】池州司机遭“枪击” 等红灯时车窗被钢珠击碎留弹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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