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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黑龙江人刘某用伪造的合肥一区房产证抵押借款5万美元,随后人间蒸发。 年,刘某亲自向云南公安机关自首。 7月10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刘某犯诈骗罪,被法庭判处2年9个月监禁,并处罚金2万元。

刘某,男,1968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富锦市,被指控只有中学文化,没有稳定的职业。 2008年8月1日,刘某将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南国花园区的住宅出售用于赌博。 后来,为了得到越来越多的赌注,刘某又伪造了这所房子的产权证明。 2008年10月30日,刘某来到合肥市蜀山区杨某家,向杨某借款5万元,抵押房产证明。 但是,之后杨某没能还钱给刘某,在查询中发现,房产证联系被伪造,杨某报警。

年4月14日,刘某自愿来到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派出所自首。 同年4月2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5月10日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伪造的产权说明为担保,骗取他所有人民币5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刘说自己并不是有意诈骗,伪造房产证是为了成功还债,但事后因为没钱还债,又赌了十多万元才离开。 多年来,刘某在中美边界的娱乐场所打工谋生,每月领取000元生活费。

经法院审理,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以伪造的产权说明为担保,骗取他人现金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严惩,公诉机关起诉成立。 鉴于其自愿案件,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新安晚报)

标题:【要闻】男子伪造房产证诈骗五万元跑路中缅边境9年 自首后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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