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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10月是全国第七个敬老月。 记者昨天从民政局获悉,年合肥市的高龄津贴和长寿保健费将于本月全部发放。 据统计,今年我市符合享受长寿保健费条件的百岁老人378人,人均3600元。 市区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有61512人,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根据《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我市享受长寿保健费的对象为市户口,截至当年12月31日为100岁以上的老年人。 高龄津贴的对象是截至同年12月31日的80岁以上且未满100岁的老年人。 长寿保健费发放标准:人均每年3600元。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市区范围人均每年600元,四县一市(巢湖)按照当地发放标准执行。

符合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条件的对象,每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本人(代办人)可以向申请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登记和年审。 追加对象为必须填写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申请书的享受对象,应准确无误地填写申请书背面的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年审表,并由本人(代办人)签字确认。

我市对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要求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区分级审查批准,实行定点公示,实现公开透明。 在发放过程中,严格资金审批流程,以确保发放成功。

(黄大伟记者华新红)

标题:【要闻】合肥:高龄津贴和长寿保健费本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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