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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采购投诉单、进货检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大农村和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

23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利用中秋节、国庆节的学校假期,在全省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自我检查。

利用第二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我检查

学校是食品安全防控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当地本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情况,利用中秋节、国庆学校假期,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自我检查。

省教育厅将全面调查食品安全问题,全力处理食用过期食材等食品安全问题,比较有效地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完整的风险、新闻排除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上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学校(幼儿园)食堂作为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此外,将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为了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购买投诉单、进货检验和购买记录制度,不得购买和加工禁止经营《食品安全法》的食品。 省教育厅表示,将学校食堂作为重点抽检地点,加强食品抽检工作。

据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事业计划和体育卫生专项监督判断指标,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依法追究主管责任

我们要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建立以校长为首要负责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各环节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

并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定期督促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加强获得健康说明后才能工作的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储存、加工等重要环节的安全控制,加强学校食堂食用食材的不定期检查。

由于学校有关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学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交给司法机关解决。

省教育厅表示,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农村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对于农村和民办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省教育厅关注要点。

其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和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一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

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设置食品原料解决、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食用违规食材问题的发生

另外,省教育厅要求调整当地食药监部门,将农村和民办学校食堂纳入监管目标,加大对农村和民办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指导和监督检查的频率。

记者黎静

标题:【要闻】安徽学校食堂双节期间“大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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