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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个月开始,建设监管部门将采用电子化新闻识别、大数据观察等技术手段,密切关注招标市场各方主体,防止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住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1月起实施。
合同履约将纳入监管的重要环节
根据新规,全省监管部门将对相关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其中包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法和组织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招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是否依法按规则开展,招标人是否有贯穿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其他欺骗中标等行为。
新规特别提出,对监管部门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按20%以上的比例随机抽查。 以10%以上的比例随机抽取完成招标活动的项目报告资料。 另外,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要点检查,确认建筑工程合同的实质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复印件一致。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情况今后也将纳入监管,成为重要的复印件。 重要岗位人员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到岗,人员变更手续是否依法办理。 中标人是否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分解中标项目分别分包给他人、违法分包,如果有暗箱操作,就意味着受到关注。
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将受到严密检查
今后,监管部门将采取电子化新闻识别、大数据观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推动招标活动新闻和履约新闻的交换、公开和共享。
招标活动中,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被确认为潜在投标人限制或拒绝、投标贯通、虚假欺骗、行贿受贿手段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职务不公平履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将无情地予以谴责。
监管部门还将建立公平高效的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活动投诉解决机制。 解决投诉时,监管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审查投诉的若干事项,依法决定解决办法。
请注意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活动中有不能进行的行为。 例如,接受任何方法干涉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应当保密的资料和泄露相关消息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利益等。 发现党员领导干部介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纪法认真调查处置。
标题:【要闻】安徽工程招投标下月迎来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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