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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判决陈某等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其中,该集团主要分子陈某寻衅滋事罪,犯非法拘禁罪,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积极参与者李某犯寻衅滋事罪,犯非法拘禁罪,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 被告陈某犯有挑衅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数罪和刑罚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左某、孙某犯挑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和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般情况下,参加者对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的被告董某犯挑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年来,被告人陈某、李某成立合肥某商务咨询有限企业,陈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从事非法讨债工作,先后网罗被告人陈某、左某、孙某、任某、董某等,陈某 这个犯罪集团非法敛财,经常聚在一起,多次非法限制他的一切人身自由,采取骚扰、纠缠、骚动、聚众闹事等手段扰乱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心理恐惧。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标题:【要闻】高新法院公开宣判陈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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