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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1日开始,合肥将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 此次扩大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增值税改革试点,全市共有86900户纳税人将从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情报通会现场

昨天,记者从合肥全面营改增试点信息通气会获悉,为满足纳税人诉求,合肥国税局在机关裙一楼建设面积达400多平方米、可全天候纳税的自助纳税服务中心,拟于6月1日启用。

全面推广试点计划分三个阶段

此次增值税改革扩大后,全市新增增值税改革试点纳税人8.69万户,总量占全省的四分之一,是初期推行增值税改革的户数总和的11倍。

增值税改革后,国税部门纳税人总量将增长20.2%,全市纳税服务厅将面临空前的压力。 为此,市国税局在滨湖新区建设了面积达2600平方米的综合纳税大厅,增设了56个服务窗口。 此外,该局还将在市局裙子一楼建设面积达400平方米、可全天候纳税的自助纳税服务中心,并计划于6月1日启用。 此外,该局还将升级各办税服务大厅,改造最大限度增设办税服务窗口的具备互联网条件的会议室,开设增值税改革绿色通道、简单业务的快速通道。 此外,该局将通过全面推进网上纳税、简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期、启动积极预约服务、吸引纳税人错峰纳税等措施,从源头上缓解纳税服务大厅的压力。

据市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全面推广营地改革试点,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5月1日前为税制转换前的准备阶段。 目前,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进入尾声。 5月1日~6月25日是税制转换中的实施阶段,以试点纳税人能否顺利理赔、顺利申报为重要指标,是验证税制能否顺利转换的关键阶段。 6月25日以后,作为税制转换后的拆解判断阶段,要点是开展改革效果及纳税人税负变化的跟踪拆解。

增值税改革试点三年累计减税18.94亿元

年10月1日合肥市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广播影视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相继参加了改革试点。 改革实施以来,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改革成效积极,减税效果得到良好反映。 截至年底,合肥市已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的纳税人共计6.7万户,累计入库增值税改革59.23亿元,试点单位累计减税18.94亿元,税负总体减少23.33%,减税面达到99%。

改革试点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截至年底,合肥市注册增值税改革试点纳税人比试点初期增加7.7倍,增加的企业广告主要集中在现代服务业,表现出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快速发展的成效。 为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合肥市部分生产制造、软件开发类大公司将物流、研发、设计等生产性辅助业从主业剥离,更加聚焦于主业,促进辅助业水平的提高,成为服务效率更高、能力更强的市场主体。 此外,增值税退税机制促进了试点公司的设备更新改造,为装备制造等产业规模扩张和结构优化提供了新的空间。

二手房交易税负不会增加

增值税改革全面铺开后,为了方便纳税人,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对部分业务相互委托代理征收,纳税人可以在一个纳税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税务的几个事项。

针对部分市民担心增值税改革后二手房交易税负增加的问题,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增值税改革后,纳税人销售房产增值率与营业税税率一致,原有税收政策不变,纳税地点不变。 因为增值税实行价内税,这个税负会比营业税低一些。

数据:国税纳税人总量增加两成

据合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合肥营改增户数8.69万户,占全省的四分之一,是初期营改增户数总和的11倍,从业量大、任务重从未有过。 增值税改革后,国税部门纳税人总量增长20.2%。

年10月1日至年末,合肥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的纳税人共计6.7万户,试点公司累计减税18.94亿元,税负总体下降23.33%。

合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彻底打通二三产业和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对应 :增设办理税窗口

合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面推进营业税改革后,国家税务局面临空前的压力,国税局在滨湖新区建设了面积达2600多平方米的综合办税大厅,增设了56个服务窗口。

另外,合肥市国税局裙子一楼是建设面积达400平方米,可提供全天候纳税的自助纳税服务中心,将于6月1日启用。

另外,升级改造各办税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最大限度增设办税服务窗口的具备互联网条件的办公室,开设营地改革的绿色通道、简单业务的快速通道。

另外,全面推进网上纳税、简化小规模纳税人征税期、启动积极预约服务、吸引纳税人错峰纳税等措施,缓解纳税服务大厅的压力。

-温暖的提示:

年4月30日前,纳税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登记新闻核实)、增值税常规纳税人资格登记、领取发票种类和数量确认、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纳税优惠资格备案、出口退税(免征)税登记

从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依法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个人销售二手房)和其他个人租赁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从年6月1日起,纳税人必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在申报期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晨报记者刘淑

标题:【要闻】合肥5月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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