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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二次供水设施每季度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新闻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的作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6月29日,合肥市第15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开幕,听取了《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
二次供水设施应每季度清洗消毒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利用二次供水的高层住宅也越来越多,住户们最关心的是二次供水设施是否干净,污垢是否很快就会被清理干净。 拟定了草案,确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变化定期监测水质,每季度至少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机构没有能力进行水质常规检查的,应当委托专业水质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拟定草案,从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人员,必须通过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后方可上岗。
针对市民们关心的二次供水价格,制定修改方案,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城市供水公司维护管理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价格实行统一定价,水价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维修和改造费用等,具体价格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明确 二次供水设施对城市供水公司维护的居民住宅没有统一管理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公示自来水费计入的相关价格和费用。
城市供水水质应定期公布
市、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城市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和检测,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新闻。 拟定草案确定市民对饮用水水质的知情权,市、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公司应当定期监测、检测和判断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及客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客户发现水质污染时,应及时报告。 草案规定,接到客户报告后,城市供水公司应当立即停止该场所供水并进行检查,指导用水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物业服务公司清洗、消毒客户用水设施,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检查合格后恢复供水。
市政、园林、环卫等必须优先使用再生水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污水红线。 草案规定,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再生水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行分质供水。 市政、园林、环卫等作业用水,必须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确实需要采用城市自来水的,客户应当向城市供水公司办理用水手续,用规定的公共取水栓取水,计量缴纳费。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再生水、雨水的回收利用。 鼓励具备条件的经营者利用再生水源用于生产经营。 探索再生水在不饮用生活用水中的应用。 晨报记者王凯
标题:【要闻】二次供水设施或每季度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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