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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12月1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了《安徽省禁毒条例(修正案)的相关证明》。 修订案健全了毒品管制制度,增加了邮政、快递、物流公司反快递、毒品运输、金融机构反毒品洗钱和毒品驾驶管理的具体要求。

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刚表示,现行《安徽省禁毒条例》于2003年10月公布,随着上位法的一些变化和形势的迅速发展,有必要修改条例。

针对条例,修正案删除了14条,拟订了27条,增加了25条。 比较毒品案件中频繁发现的毒贩通过快递运输毒品的问题,修改草案规定,邮政、快递、物流公司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对投递或托运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毒品的投递、托运和非法投递,制造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毒品化学品。 邮政、快递、物流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邮寄、托运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新闻的保留期限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对邮政、快递、物流公司实施检查、检验、实名登记,发生涉毒案件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现毒品投递、托运或者非法投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药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修正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大宗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机关监控毒品违法犯罪的可疑资金。 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另外,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发现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规定毒品筛查必须纳入本单位驾驶人体检项目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驾驶,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标题:【要闻】快递公司发现寄递疑似毒品未报告 或最高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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