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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鞍山2月6日电(胡磊)近日,安徽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法局在执行民间借贷案件时,向本院执行专家提取了被执行人杜某住房公积金账号存款人民币9万元。 这是雨山法院首次扣发和执行借款人个人公积金的案件。

年,徐某与杜某民间贷款纠纷案,经雨山法院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杜某偿还徐某借款及利息共计9万元。 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杜某没有自动履行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业流程后,执业法官依法查处了杜某名下财产,但未发现较能有效执业的财产,随后经信访查处,发现被执业者杜某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仍有9万元未提取。 该住房公积金是借款人所有的专用资金,属于个人财产范畴,且被执行人杜某已休一年假,有居住保障,因此具备强制执行的理论依据。

随后,雨山法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要求法院扣除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9万元。 经过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信息表达、协调,最终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助法院完成扣分。

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是专项资金,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通过提取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还债,开创了雨山法院提取公积金抵债的先例,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标题:【要闻】对付老赖出新招 马鞍山一法院强制扣划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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