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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是交通、城管等部门,有很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他们是目前执法队伍中有力的补充。 昨天,合肥市政府第82届常务会大体通过了《合肥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不仅严格把关,而且给管理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约束,整体上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形象和素质。
执法辅助人员上岗前必须考证
要成为秃鹰等,要成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部门录取是绝对不行的,必须通过考试。
根据《管理办法》,合肥执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18岁以上,初次录用时年龄在35岁以下的大专以上学历。 道德品行良好,具备履行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满足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
并且,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取得《合肥市辅助行政执法证》后,可以从事辅助执法活动,在取得该证书前,必须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测试,并通过测试。
合肥市法制事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今后用人单位无权雇佣执法辅助人员。
本证明有效期为三年,比较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
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进行辅助执法
根据《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不得单独从事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也不得超出职责范围配合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拒绝行政执法机关明确的工作执行。
另外,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或者接受不得删改、扩散相关执法文件、监控图像资料、举报记录等行为侵害个人隐私或者泄露相关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新闻的违法或者非法手段开展辅助执法工作的贿赂
执法辅助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可以责令改正、举报批评,并向政府法制工作机关暂停或者申请收回辅助行政执法证件。 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返还第三方人事管理机关。
优秀者有望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也希望突破临时工身份,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毫无疑问,能够正转也有很多严格的条件限制。
根据《管理办法》,核定的用人单位总量中,职工突出、考核优秀、专业不足、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执法辅助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遴选程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执法辅助人员作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增设岗位补贴,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等部门明确。
对工作人员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执法辅助人员,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晨报记者刘淑
确认执法支助者7被禁止
《办法》对执法辅助人员的行为作出七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其行为边界,其中包括单独从事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超越职责范围配合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 履行拒绝行政执法机关明确业务的相关执法文书删改或者扩散、图像资料监测、举报记录等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相关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新闻的违法或者非法手段开展辅助执法工作的贿赂职责
执法辅助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后,所在行政执法机构可以责令改正、举报批评,并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申请暂扣或者收回辅助行政执法证件。 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返还第三方人事管理机关。 另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协商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取消所在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评价的优先资格。
表现优秀者可以在班级之间进行管理
为了增强执法辅助人员的岗位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办法》规定,执法辅助人员作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增设岗位补贴,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明确。
根据有关规定,对优秀的执法辅助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为其身份转换、班级间管理留出适当的空间。 《办法》提出,在核定的用人单位总量中,实绩突出、考核优秀、专业不足、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执法辅助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遴选程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另外,对于优秀且有较大贡献的执法辅助人员,也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审查并通过稿件,实施岗位管理的工资待遇。
(记者王蔚将)
标题:【要闻】合肥行政执法拒绝“临时工” 辅助人员须考试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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