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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在这片林地里。

4月26日,肥东县白龙镇宁庙村村民在新安晚报上反映,村村支部书记私自在村水库边的林地建设养猪场,侵占村林地,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未办理合法手续。 村民们希望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去访问调查(因违反肥东一村支书建设养猪场,被纪委警告还有养猪场)。 。 本报的报道看完报纸后,宁庙村的村民们感谢本报,高兴新安晚报为我们伸张正义,支撑村书的方法激怒了我们。

27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赴宁庙村实地访问该养猪场,采访白龙镇相关部门时发现,该养猪场不符合规划,属违法用地,未得到政府部门批准。 昨天,肥东县白龙镇党委书记徐东对记者说,该镇目前正在解决此案。 白龙镇国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但还没有结果。 今天上午,我们的国土所已经失去了人。 下一步该怎么办,现在国土部门有方案了。 据徐东介绍,白龙镇国土所已经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在解决结果出来后通报。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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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肥东县白龙镇宁庙村村民向新安晚报表示,村支部书记在村水库边林地私自建设养猪场,养猪场面积大,侵占村林地,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未办理合法手续。 村民们希望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去访问调查。

村民村支书违反养猪场

4月27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来到肥东白龙镇宁庙村,养猪场位于宁庙水库旁边的大片林地,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走进铁栅栏门,在林地内走了约150米后,在外林阴道一侧,记者发现了这个养猪场,猪圈砖 村民们说,养猪场没有名称,位于宁庙水库的东边。 记者对其中两栋猪舍进行了调查,猪舍内被分隔成约几十层,有母猪和刚出生的小猪,也有长大后等待出售的成猪。

记者观察到养猪场位于大片林地,位置隐蔽。 在采访中,很多村民告诉记者,养猪场包括附近的树林在内大约有150~200亩。 养猪场由宁庙村支书所建造,砍掉树木,建成的房子。 据村民们说,年前,这里有两个村民在养鸡。 年后,村支书继承了这两位村民,拆除了养鸡场,建设了养猪场,从年开始建设养猪场,持续了好几年,现在把养猪转借给了北京的企业。 在现场,村民表示:“这个养猪场没有合法手续,树林中没有建造自己的房子,也没有得到批准。

据采访,村民认为,养猪场不仅占用村林地,而且没有合法批准手续,养猪场出租后的收益收入也反映为被村支书占用,不公平。

村支书养猪场手续正在进行

4月27日上午和晚上,记者就村民们反映的养猪场,采访了宁庙村支书谢长志两次。 他介绍说养猪场目前不自己经营,去年3月,租借到北京成为宁庙村投资的企业,但没有协商。 他们从浙江买了猪,没得到我的同意,把猪赶出去,给了5万元的租金。 关于这个养猪场,谢长志说他一年从两个王姓的村民那里转过来。 当时,他们收了养鸡场,也养了鸡,但在这期间养鹅,一直亏损。 养猪场是以前的养鸡场,推倒重建的,面积大约1,200平方米。 正在采访的谢长志说,养猪场确实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但“这符合计划,手续都在进行中,很快就能批准。”

关于猪圈房租的去向,谢长志说,对方一共给了我5万美元。 现在养猪场的电费,是我付的,一共付了大约3万元,但是房租至今还没有和他们计算在内。 在记者提问中,谢长志去年受到白龙镇纪委党内警告,承认重新建立了养猪场,但养猪场不是我经营的,而是交给别人经营的。

纪委首先看能否补办手续[/s2/]

4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白龙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证实,该养猪场确实是违法用地。 因为当时不符合计划,没有得到我们的批准,是违法的。 工作人员直言:“他(谢长志)是干部,白龙镇纪委找他,已经介入了调查。”

当天下午,白龙镇纪委汪干事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证实,去年,我纪检部门对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当时县国土局也下发资料,限期整改。 而且,关于整改的后续,村民们的需求,汪干事希望村民们书面提出,我向领导报告。 领导现在不在。 我们会把问题反映给领导,后期我们会跟进。

关于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养猪场的问题,白龙镇党委书记徐东表示,安置城镇分管宁庙村的工作人员,看能否到该养猪场进行调查,补办手续,如能补办,尽快补办,补办就拆办

标题:【要闻】肥东一村支书违规建养猪场后续:已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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