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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用好用的生活政策支持扶贫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了8项扶贫专项政策措施,用各地好用的生活国土资源政策支持扶贫工作。 其中,确定继续在贫困县单列增加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优先安排贫困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每年在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事业要点县单列不断增加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专门用于扶贫转移、贫困家庭危机房改造及其他各类扶贫建设项目。 新增省级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布局贫困县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要点向贫困县倾斜,深度贫困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事业基本不受年度指标限制,节余指标可以按规定跨省调整采用。

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时,要保障深度贫困地区以及国家明确下达的全国村级光扶贫电厂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项目建设。

对深度贫困县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换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的基础上,涉及可以边建边占的耕地许可边占边补,确实难以占用占优补优、水田补水田的,按照用地审批权限办理用地手续

深度贫困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快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不能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按规定征用农用地和征收土地。

在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向贫困县倾斜。 贫困县耕地补充指标优先有偿发放。 支持深贫困县允许因地制宜保护耕地,不破坏耕作层,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依据耕地进行管理。

贫困县申请财政出资勘查低风险矿种的,优先批准设立矿业权。 省财政预算内地质量调查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投资在同等条件下向贫困县倾斜,投资比例在全省综合调查的15%以上。

贫困县申报省级地灾搬迁优先安排奖代补、地灾管理工程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项目。 采煤塌陷区治理和村省级补助资金向两淮矿区贫困县倾斜。

从2008年开始将支持脱贫攻防战工作纳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复印件。

标题:【要闻】安徽推出8项扶贫专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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