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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表了关于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和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强审查说明责任,对依法规定、全额保障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并就落实保障不充分的地方进行协商、通报,并按规定予以说明、通报
实施意见,确保财政常规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没有逐年增加,并根据在校学生人数确保平均常规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没有逐年增加。 并加强挂钩、激励约束,分配财政,通常与专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对中小学教师待遇受法律规定、全额保障的地区给予资金奖励,对中小学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的地区给予资金扣除。
据悉,我省将实行中小学教师待遇与均衡性转移支付衔接机制,将教师待遇保障支出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测算范围,对依法有规律、全额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的地区,增加其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 对中小学待遇没有保障的地区,减少均衡的转移支付规模。 并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和教育转移支付的相关机制,在分配学前教育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资金、中小学和幼儿园国培计划资金等转移支付时,将教师待遇保障支出作为分配因素纳入教育转移支付测算范围,将中小学教师待遇依法全额保障的地区, 对无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的地区,予以扣除。 最终,我省将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以上。
名词解释:
财政转移支付[/s2/]
以在各级政府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的基础上,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为主旨实行的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记者姚一鸣
标题:【要闻】安徽:中小学教师待遇挂钩地方“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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