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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法规执法检查工作报告会,5个执法检查组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演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向阳、方正杰、吴利林、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了会议。

汪东指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反复以大规模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凝聚人心,合力攻关,依法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汪东强指出,开展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依法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水污染防治决策的部署,促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比较有效的实施,为抓好碧水保护战提供法治保障。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大生态文明思想,牢固建设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 为了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各级国家机关、公司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法四条例的全面实施。 进一步引导多次问题,反映中央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清理拆解,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整改,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标题:【要闻】依法推动处理水污染突出问题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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