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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财政部明确表示,将在安徽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 11月11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合肥市、淮北市、安庆市和巢湖市、宿州市224◇桥区为国家级试点市(区)。

合肥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安徽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了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省厅表示,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是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优质快速发展的关键。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明确合肥市、淮北市、安庆市和巢湖市、宿州市224◇桥区为国家级试点市(区)。

根据自愿申报的大体情况,其他市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试点工作,大体上各省辖市开展了一个县(市、区)以上的省级试点,省级试点县(市、区)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备案

租金的收取、房屋管理今后无需担心

政府开展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具体有那些复印件吗? 根据《通知》,今后购买服务复印件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的几个事项、租金收取和房屋采买管理的几个事项、维护的几个事项、综合管理的几个事项。

其中,入住和退出管理的几个事项主要是组织选择室,办理租赁合同的签订、更新、变更、入住手续,收集新入住住户的基本新闻,建立住户档案,办理入住手续,办理保障资格的准入和 租金征收和房屋采买管理包括几个事项,第一包括租金代扣代缴、催缴、日常采买情况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收集证据报告。

另外,维修养护的几个事项主要包括公租房项目的共同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不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维修等工程建设。 综合管理的几个事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新闻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新闻的收集和输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和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社会调查、绩效评价和大众满意度评价。

形成可复制、可宣传的试点效果

根据省居厅的要求,开展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市、县(区)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实际,细化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购房主体,采购复印件,规范完整的采购机制,经费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和省份试点的城市,今后政府将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计划,在政府现有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支出中统一安排。

我省将通过试点,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形成可复制、可宣传的试点效果,为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持。 记者方佳伟

标题:【要闻】合肥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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