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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9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长丰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唐某垄断长丰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被告丁某、陶某、杨某等多次武装随意殴打,胁迫县外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工作人员,造成牺牲,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长丰法院一审犯挑衅罪,分别判处被告唐某、丁某、陶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6年、5年6个月,并处以罚款。 判处被告杨某等8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2个月。

标题:【要闻】长丰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唐某某等人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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