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合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了《合肥市尘肺病防治攻防行动实施方案》。 其次,合肥市将实施粉尘危害专项管理、患者急救救助、监管执法等多项行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其次,合肥市开展粉尘专项治理行动。 另一方面,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新闻和地区、领域、工作场所、人的分布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
另外,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建筑等要点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组织印制发放管理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加强对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推动使用者从生产技术、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等方面着手进行维修,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
根据要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非煤矿山、建材、建筑、水泥、冶金、石材加工等使用者,坚决责令依法停产和整顿,要求维修无望的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今后,合肥市还将对被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助。 其中,对被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被诊断为按现有政策执行各项保障措施的职业性尘肺病,对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
对被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无相关用人单位等特殊情况、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不足、被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个制度,支持参保。 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支持措施。
在职业健康管理法执行行动中,要加强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截至年底,非煤矿、冶金、建筑、建材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超过95%,职业健康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在提高防治技术方面,截至年底,合肥市已明确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职业病诊断;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职业病检查。 另外,合肥市还计划在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的试点工作。
其中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配备氧气治疗室、治疗室、教育室、急诊室等,准备治疗尘肺病的常见药物。 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靠村卫生室确立了尘肺病的恢复点。
标题:【要闻】合肥尘肺病患者将获分类救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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