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4字,读完约1分钟

年12月20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朱某等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据巢湖市法院审理,以朱某为首的以吴某、丁某、徐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年12月至年4月在巢湖市实施了恶势力经常实施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制造了被告人朱某、吴某、丁某、徐某集团的斗殴、挑衅性案件,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其行为分别构成了聚众斗殴罪、挑衅性案件罪。

巢湖市法院以一审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朱某、吴某、丁某、徐某有期徒刑3年至7年6个月。

标题:【要闻】巢湖法院公开宣判朱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5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