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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大致通过了《合肥市现有住房加装电梯业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现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需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签订协议后提交。 政府财政将给予后装电梯20万元/台的补贴。

据悉,我市目前随着多层旧楼存量大、老龄化社会程度加剧,庞大的老年群体与众多无电梯大楼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旧楼安装电梯已成为中老年居民的强烈愿望 年轻一点的居民也想加装电梯以提高居住质量。

那么,那些房子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吗? 《实施意见》确定,为现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合肥某住宅权利的说明这一条件。 5年内符合棚户区(危险旧房)、城中村改造范围和未列入规划的建设并采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加装电梯的业主自主地大致将安装有电梯的单元、楼或小区的相关业主加装为加装电梯申请人。 操作方便,申请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加装电梯相关手续。 申请人可以从本小区、本栋或者本单元中选出2~3名业主作为代理人,也可以选择电梯公司、具有电梯安装工程资格的机构、物业服务公司、原产权机构、业主委员会等作为代理人。 申请是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应由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提出。

电梯加装所需资金和运行的采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负担由业主协商,共同出资办理。 值得观察的是,业主可以申请采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采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现有住房加装电梯给予补贴,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给予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的补贴资金。

《实施意见》还规定,加装电梯时,应向所在单元或本栋的所有业主征求意见,经2/3以上业主同意,如有反对意见,不得安装。 后装方案应当在房地产区域的显著位置以及本单元或本栋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另外,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财产面积,不进行不动产登记。

(记者赵俊松)

标题:【要闻】合肥市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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