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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三轮、四轮电动汽车或逐渐退出市场。 1月28日,合肥市经信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汽车管理的通知》,确定清理整顿低速电动汽车产销公司,严禁新增低速电动汽车生产能力。 将来,通过合肥、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法淘汰违章低速电动汽车使用产品。
对生产销售公司进行整理整顿
低速电动汽车是指行驶速度低、行驶距离短、电池、电机等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水平低,用于乘客和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汽车(包括老年人的步行车等)。 从今年1月开始,合肥市将对低速电动汽车产销公司展开清理整顿。 调查的最后阶段将于1月中结束,整改工作将同步进行。
对借用调查中发现的道路汽车生产公司及产品准入许可,或者借用非道路用旅游车生产许可的名义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汽车产品的公司,责令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 拒绝修改的,依法暂停或注销其《公告》的生产资格,或者依法取消相应的生产许可项目。 非法生产,没有营业执照的,依法关闭。
接下来,也会进行整理整顿。 《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汽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出台后,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未达到生产单位。
严禁追加低速电动车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肥还停止制定鼓励低速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相关政策,停止制定低速电动汽车准入条件,停止批准或备案低速电动汽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汽车公司、扩建生产现场等基础建设项目,停止低速电动汽车投资项目。
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应当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应当及时纠正,防止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能力增加,并在国家出台规范管理政策和规定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未来将回购低速电动汽车
低速电动车不再增加生产能力了,销售的车辆还能出发吗? 记者了解到,政策出台后,合肥在保证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要合法保护非道路用旅游观光车、残疾人轮椅车等的生产、销售、正当权益。
下一步,合肥市将进一步展开调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低速电动汽车处置方法,考虑设立一段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法处置低速电动汽车的违规产品。 另外,鼓励群众举报监督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行为。
标题:【要闻】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将逐步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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