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就疫情期间支持涉农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情况通报称:“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 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冠疫情期间涉农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政办明电〔〕7日)的精神,积极应对合肥市涉农公司疫情,实现稳定健康快速发展,支持农产品供应。 合肥市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明电7号文件的基础上,印制实施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冠支持肺炎疫情期间涉农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实施意见》。 关联将按如下方式公开:
一、全市疫情防控农业生产情况
自新生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特别是公共卫生工作一级启动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决定部署,开展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生产调度和春耕备耕工作,全力稳定全市米袋菜篮子市场供应
)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菜篮子的供应。 在市政府发布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市菜篮子职工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保障稳定菜篮子市场供应的通知》,市疫情防控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稳定蔬菜生产保障市场》, 使肉乳菜、饲料加工公司和畜禽屠宰公司恢复生产,保障了菜篮子产品和饲料、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流通,确保了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运输、供应,基本上保证了市场供应的秩序和价格的稳定。
)创新实务方法手段,开展各项服务。 一是建立产销直送平台。 面对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农产品滞销的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种植养殖主体发起蔬菜、肉禽套餐团购销售,在周谷炉市场设立当地蔬菜销售区域,联系主流媒体广泛推广,并早先传达批发模式。 目前,当地蔬菜发展势头旺盛,据统计,上周当地蔬菜27.3万亩,近期一周收获面积3.17万亩,可收获量4.53万吨,近一个月蔬菜面积11.19万亩,可供应市场21.98万吨(换算日平均77万吨) 折合全市808万常住人口日均1.8斤),截至2月23日,数量上完全保障市民蔬菜需求的70家农业经营主体日销售额达到278万元,疫情期间累计销售额达到803万元,周谷炉市场当地蔬菜450吨。 二是通过广播讲座在线培训农民。 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广播电台联合,组织部分市农业首席专家,播放蔬菜种植和田管技术、养鸡、鸭子、水产养殖和疫病防治等5期技术讲座,广大农民可以不出门学习所需的农业技术。 三是农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服务。 全市944名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田地头、春耕一线开展指导技术服务。 全市地作物累计施肥面积168.7万亩,占播种面积的86%。 累计除草面积99.79万亩,占应除草面积的29.3%。 第四,联系合作。 组织开展联络县区活动,各县区由局班成员负责联络,协调处理目前农业公司再生产中存在的劳动难、运输难、产品销售难等实际困难。
)农业企业产业化公司的生产秩序恢复正在进行。 截至月23日,全市8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全部重启。 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95家已有89家公司复职,复职率为94%;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736家,已有538家复职,复职率为73%。 全市30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已经有28家重新开工,复工率为93%; 4个家禽屠宰场的全部复工; 42家畜禽饲料厂已重启35家,重启率为83%。
二、发表支持涉农公司政策的主要文案
此次,合肥市发布了《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农公司平稳健康快速发展的农产品供给实施意见》,不仅公布了国家、省,还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突出了合肥市的特色,提出了12条切实可行的含金量高、可比性高的措施,并
(1)执行分区等级鼓励涉农公司精确再生产
支持蔬菜核心基地的建设。 对蔬菜生产规模在20亩以上的大企业,疫情期间稳定生产、保障供给将给予200元/亩的不重复补贴。
2 .支持牲畜生产。 对持有祖先以上比较有效的《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每30元给予不重复补贴的亲代以上比较有效的《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饲养栏1万套以上的养殖场(户),每10元不重复
3、积极组织涉农公司的再生产。 稳定价格保证做出突出贡献的菜篮子要点供给生产公司(包括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每家最高不给予50万元一次的补贴。
4 .加强防护、消毒用品的支持。 增加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防护用品的供应,优先保障积分农业公司的防护用品。
(2)通过供应链,使市场供求准确对接
1 .加强蔬菜产销对接。 周谷炉市场设立当地自产菜专业销售区,积极组织本市蔬菜入场销售,疫情期间交易量达到1万吨以上,市财政适当奖励。
2、拓宽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 支持涉农公司农产品网上销售,对疫情期间涉农公司在EC平台发生的促销推广、快递运费给予20%的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支持家禽集中屠宰和饲料加工。 对年屠宰能力超过1000吨的家禽屠宰公司的储存消耗和用电费用,以及规模以上饲料生产加工公司的用电费用,给予20万元以下的补贴。
(3)做好涉农公司的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纳入省级及省级以上疫情防控要点保障农业公司,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降30%以上,市级财政按同期基准利率实际产生的贷款资金给予50%的折扣。 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扩大面、提标、增货,增加非洲猪瘟、家禽重大疫情等特色保险品种,试点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2、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向农业公司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进行检测快速检测,确保上市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稳定涉农公司就业,本减负续航
致力于扩大中小企业的雇佣。 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涉农小微公司,按照新增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参保人员人数,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不重复补贴,其中因疫情不能转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
2、大力支持公司稳定岗位。 要点公司通过开展公司间用工荒调剂来稳定员工队伍的,就业补助资金根据调剂就业员工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 加大失业保险援助企业稳定化政策的实施力度,面对外部环境或疫情的影响,暂时的生产经营困难,有望恢复,将多次不裁员或裁员少的公司纳入要点公司(困难公司)范围,实行失业保险稳定化返还政策。
逐步放宽社会保险费。 逐步减免涉农公司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公司缴费,减轻疫情对涉农公司特别是中小微涉农公司的影响。 2月至6月对中小微涉农公司可免征上述3项费用,2月至4月对大型涉农公司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费部分根据省级有关规定实行减税或延期缴纳。
合肥市此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农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供给的意见》(政辩电〔〕7号)制定了《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市长菜篮子责任制,鼓励农业现场积极生产,加强产业 《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涉农公司对农产品电商、家禽集中屠宰和饲料加工等环节的支持,创新性提出对蔬菜核心基地的支持,并根据省级文件提供亲代(含)以上较有效的《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保存栏1万套以上的养殖场(户
关于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冠引起的肺炎
支持涉农公司在疫情期间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机关:
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肺炎疫情期间涉农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结合合肥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蔬菜核心基地建设。 对蔬菜生产规模在20亩以上的大企业,疫情期间稳定生产、保障供应者给予200元/亩的不重复补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蔬菜产销对接。 在周谷炉市场设立当地自产蔬菜专卖区,积极组织本市蔬菜入场销售,疫情期间交易量达到1万吨以上,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百大集团)
三、拓宽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 支持涉农公司农产品在线销售,疫情期间涉农公司对EC平台发生的促销推广、快递运费给予20%的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检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四、支持畜禽生产。 对祖祖辈辈以上持有比较有效的《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每30元给予不重复补贴的亲代(含)以上比较有效的《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饲养栏在1万套以上的养殖场(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家禽集中屠宰和饲料加工。 对年屠宰能力超过1000吨的家禽屠宰公司的储存消耗和用电费用,以及规模以上饲料生产加工公司的用电费用,给予20万元以下的补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六、加强防护、消毒用品的支持。 增加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防护用品的供应,优先保障重点农业公司的防护用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积极组织涉农公司的再生产。 对稳定价格保证供给做出巨大贡献的篮子积分供给生产公司(包括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每家最高50万元不重复补贴一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局、市商务局)
八、着力扩大中小企业的就业。 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涉农小微公司,根据新增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参保人员人数,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不重复补贴,其中因疫情不能转回湖北就业人员, 或者对吸收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涉农公司,标准提高到人均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九、大力支持公司稳定岗位。 如果积分公司通过开展公司间用工荒调剂来稳定员工队伍,就业补助资金将根据调剂就业员工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 加大失业保险援助企业稳定化政策的实施力度,面对外部环境或疫情的影响,暂时的生产经营困难,有望恢复,将多次不裁员或裁员少的公司纳入要点公司(困难公司)范围,实行失业保险稳定化返还政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逐步减免社会保险费。 逐步减免涉农公司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机构缴费,减轻疫情对涉农公司特别是中小微涉农公司的影响。 2月至6月对中小微涉农公司可免征上述3项费用,2月至4月对大型涉农公司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费部分根据省级有关规定实行减税或延期缴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险局、市税务局)
,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纳入省级及省级以上疫情防控要点保障农业公司,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跌30%以上,市级财政按同期基准利率实际发生的贷款资金给予50%的折扣。 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扩大面、提标、增货,增加非洲猪瘟、家禽重大疫情等特色保险品种,试点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s2/]免费向农业公司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进行检测快速检测,确保上市产品的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政策除规定时限外,执行期限暂定为政策公布之日起3个月。 国家、省颁布相关支持政策,合肥市据此执行。 政策解释由市农业农村局会有关部门负责。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月廿三
标题:【要闻】最新!稳定菜篮子!最高补贴50万元!合肥出台惠农“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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