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线新闻(记者王旭) 7月29日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组织了酒类、调味料等2种食品166批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批,不合格样品4批,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标。 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的食品是明光市吉卖隆购物中心销售的安徽谷丰食品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葱姜料酒,苯甲酸及其钠盐(按苯甲酸计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
其他涉及指标问题的产品有安徽明龙酒业有限企业生产的明龙绿豆酒(绿色口味),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亳州市青梅煮酒业有限企业生产的旧名酒( 18岁),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徽皖品酒业有限企业生产的窦藏原浆酒。 检测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局已经责令相关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检验。 滁州、亳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公司调查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拆解原因进行整改。 滁州、亳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以上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处分,并向社会公布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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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
在这次抽检中,3批酒类的酒精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的酒精度也称为酒度,是指20℃下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比。 酒精度是白酒的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质量。 原因是生产公司检测能力不足,检测结果错位,包装不严密会导致酒精挥发,酒精度下降不合格,或者为了降低价值成本,用低度酒假酒。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
此次抽检中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良好的抑制作用。 苯甲酸及其钠盐安全性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随尿排出体外,不在人体内蓄积。 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公司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差而超标采用,或者没有准确计量。
标题:【要闻】速看,安徽市场上这些料酒原浆酒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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