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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区,新社区牛角巷7日,清代徽派古民居正在拆除,拆迁人表示将把这旧住宅构件运往河南。 但前户主程政远表示,希望老宅能在屯溪异地得到保护,流失到外地很遗憾。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古建筑将拆除,原户主要求保护

年初以来,新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根据年屯溪区棚改范围,对多块地块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屯溪上新社区的牛角巷、中门巷、前园社区等地块有极少数清代古民居建筑。

其中,牛角巷7号清代古民居体量大,墙体外观和门楼完好,屋内有许多古石板、石头地基、条石等,还有大梁和木雕等构件。 这座建筑物旁边也有徽派民居。 不远的中门巷有两三间清代民居。

牛角巷7号的前任主人程政远,签署了这所房子的征收补偿协定,也交了钥匙,但这所房子是清代建筑,幸存下来真是太好了。 作为惠州人,这座古民居希望在屯溪异地保护也能留在当地。 他还拆了这个地块写了信,希望屯溪区有关部门重视这件事。

外运河南前,终于被政府叫停了

日前,程政远告诉记者,这座古民居近期有可能解体。 6月3日上午,他再次反映,古民居正在拆除,工人将构件号码打包,运往河南。

当天上午,记者向屯溪区许多部门反馈了此事。 该区征收局负责人表示,必须对该古民居构件进行编号,并存放在屯溪区内,以备今后在适当区域的保护和利用。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这座古民居的现场,说拆迁工人要拆除旧房,运到河南异地进行保护。 随后,记者将这一消息再次反馈至屯溪区相关部门。

当天下午,黄山市文旅局有关负责人接到信息后,有关部门现场查看,确定禁止将这座古民居从黄山市搬迁。 屯溪区相关部门也反馈称,要求拆迁企业暂停拆迁,妥善保管相关物件,确认其古民居不得运往市外。

徽学专家说,他对古建街区很友好[/s2/]

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确定,1911年以前所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物都在保护范围内,受国家法律保护。 严禁非法买卖古民居、建筑构件、附属文物。

该条例还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按照以保护为主、第一、抢救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将古民居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 应当将古民居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落实保护措施,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古民居档案的建立。

黄山市的相关规定也要求古建筑必须在市范围内迁移保护,确实需要在市范围内迁移的,必须经该市政府批准。

作为惠州商业重镇和明清新安江第一水运码头,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以前有几处健全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明清时期古建筑。 随着城市建设开发,一部分历史街区和许多古建筑因解体而消失。 徽学专家方利山表示,作为黄山市的中心城区,屯溪古建筑已经不多,在城市建设中应该善待所有古民居、所有历史文化新闻,保护利用现有的历史文化街区。 地块开发对确实不能就地保护的旧建筑物,应当依照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市内异地,不得破坏,也不得在转卖中流失。

标题:【要闻】黄山一幢清代徽派古民居差点被拆去河南 外运前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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