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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文件

合教〔〕第143号〔/ S2 /〕

合肥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各县教育主管部门:

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通知》(教基一厅〔〕1号)和《安徽省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快速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快速发展的获得感,为大湖名城建设、高地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2,基本上是

(1)属地管理几乎是

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统一做好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情况,使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2)根据法规大体上是

公立学校严禁跨行政区招生,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入学相关费用。 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大体上不得突破省名额标准。 严格控制跨区择校,择校学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总额的4%。 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各学校必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要点班、快速班、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募方法

(1)公立学校的招生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取得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单独开户。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方法。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进入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

/ S2/1/S2 /小学入学

户籍在我市满6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说明书、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需经接种疫苗机构检查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 .中学的招生

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集体报名。 在地方上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地点申请。 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申请,应当出具学籍表(学校盖章)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二)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自己学校的特色和需要,依法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含招生广告)和报名时间须报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查、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和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各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当在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派遣等方法录取新生。

(三)特长生招生

除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见附件一)外,其他学校均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已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必须逐步取消这次招生。 特招生工作严禁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招生办法,组织文化课考试。 招募比例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特殊群体入学

1 .带孩子入学。 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儿童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儿童移民义务教育。 在全市规定时间内,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区域现实情况,公布搬迁接收儿童的学校名单,统一安排入学工作。 随着孩子入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我市居住证(有1年以上居住证)、商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资料。

2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 公立学校按照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班。 各县(市)的聋哑儿童少年入学,大致上本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在本县(市)区的特殊教育学校、辅导班学习,或在学区内的学校一起学习。 全市盲童和市区聋哑儿童少年可以去合肥特殊教育中心上学。

.农村保护儿童入学。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辖区内的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农村寄宿制学校需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诉求。

4 .港澳台细胞、外国侨民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由县(市)区侨务部门出具说明,外籍人员子女由市外华侨出具说明,以上人员子女按说明由居住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学。

5 .领导人才和高端人才的孩子入学。 落实《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367号),对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协调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执行。

6 .不动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学。

7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相关说明资料,享受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的政策:

(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籍不在我市,本人户籍与另一方一起住在本行政区内房地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离婚,本人户籍与法定监护人一起居住在本行政区内不动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三)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住在本行政区内房地产所在地;

(四)我市现役军人(含武警)的子女,实际居住在本行政区内;

(五)烈士子女。

第四、就业要求

)健全就业机制。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政府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评估。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所属政府(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逐步落实工作机构,确保各项事业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关注热点问题。 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多次引导问题,突出要点工作。 加大省示范高中指标——在校生政策的推广,让适龄儿童和少年就近入学。 实施太阳能发电,自主接受社会监督。 预先判断,积极发现和解决热点问题。

(3)加强推广事业。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利用报纸、电视、门户、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积极进行推广和解读。 通过新闻发布会、采访等方法,可以消除公众的疑虑,提高推广的对比性和实效性。

)完全审计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考工作机制,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实行解释责任制度,依法调查招生工作中的违纪案件。 如发生违规,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评定优资格(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通报,限期整改,整改结果与年检挂钩。

附件:1.合肥市年度招生特长生学校名单

2 .合肥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通报电话

3 .合肥市全年义务教育招生时间表

合肥市教育局

五月十日

附件一:合肥市年度招生特长生学校名单

县区

学校名称

特长生招募项目

瑶海区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体育、艺术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体育、艺术

庐阳区

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体育、艺术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

体育、艺术

蜀山区

合肥市第50中学

体育、艺术

合肥市琥珀中学

体育、艺术

包河区

合肥市第46中学

体育、艺术

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体育、艺术

经开区

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

体育、艺术

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

体育、艺术

长丰县

长丰县城关中学

体育、艺术

庐江县

庐江县第四中学

体育、艺术

附件二:合肥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通报电话

部门

咨询电话

报警电话

肥东县教体局

67711156 (中学)

67748884 (小学)

67730119

肥西县教育局

68850403

68841757

长丰县教体局

66671595

66671693

庐江县教育局

87312552

87334976

87333960

巢湖市教育局

82621348

82622647

瑶海区教体局

64494987

64487427

庐阳区教体局

65699982

65699999

蜀山区教体局

65597677

65597673

包河区教体局

63357137

63357825

63357132

63357793

经济开发区社会快速发展局

63679104

63886197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65318011

65318011

新车站区社会事业局

65777122

65777122

巢湖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82811202

82811202

合肥市教育局

63505185

63505161

63505156

附件三:合肥市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表

日期

工作人员安排

到6月1日为止

各县(市)区报告招生方案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到6月3日为止

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各县(市)区招生方案

6月4日-5日

各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截止到6月16日

各区民办学校招生结束

6月16日-22日

各区的小学毕业生升学集体申请

6月23日-24日

各区的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户籍所在地

7月1日~2日

各区公立小学的入学申请

7月1日

各区的小学毕业生升学后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7月6日

进入各区公立小学申请

到7月8日为止

各区公布接收移籍子女学校名单

7月11日-7月15日

各区随着孩子的入学而申请

7月27日-7月29日

各区随着孩子的入学而申请

到9月15日为止

各区完成新生新闻收集输入和考核,并向市教育局报告

证明: 各县(市)的招生工作安排可与市区比较执行。

合肥市教育局

年5月10日印刷

标题:【要闻】合肥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从业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16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