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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虽然签订了,但看到房价迅速上涨,卖方后悔要求涨价,这样的事件最近在省城频繁发生。 昨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今年4月10日,合肥5家基层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至326起,比去年同期增长243.2%,其中以房价上涨违约案件数量最多。

[例]卖方要求加价20万买方以起诉违约

今年2月,住在合肥市新站区的李某看到了同一个小区的张某出售的房子。 由于双方都认识对方,经过谈判,最终达成了85万元的成交价格。

3月初,双方在中介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向张某支付定金2万元,双方约定向李某支付40%的首付,剩余款项由李某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合同付首付。

但是,3月份由于合肥二手房价格涨幅较大,张某要求李某涨20万元,否则房子就不卖了。 李某不能接受,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过户和房间义务。 双方发生争议,李某生气后将张某告上法院。

审理中,法官为解决矛盾做了大量调解工作。 最终经过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张某支付违约金。

[现象]合肥房屋买卖纠纷同比增长2.4倍以上

据合肥市中院介绍,截至今年4月10日,合肥市区5个基层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至326起,比去年同期增长243.2%,其中因房价上涨违约案件数量增加最多。 房价上涨引发违约事件,成为目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第一类型。 滨湖新区所在的包河区法院、政务区所在的蜀山区法院,案件增幅较其他法院明显。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情况不同,购房人坚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比较大,其次购房人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者的需求解除合同,要求销售者返还存款的两倍,按照该地区同一类型的住宅市场价格赔偿损失等。

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大多数需要购房人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只支付了部分存款,没有进入首付、贷款办理等实质性履行阶段。 房屋销售者除了提出房价上涨过大、合同不公平等理由外,还经常因房屋有抵押、有贷款或共有权人未签字等原因不愿履行合同。

[解体]房价高涨的好处是迫使卖方有违约的风险

二手房通常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行政监管难度大,买卖双方都有很大的交易风险,二手房交易时容易发生纠纷。

另外,随着房价在短期内急剧上涨,房屋买卖双方的心理预期发生了巨大变化。 有些销售者看到房屋市场价格大于合同约定的价款差额,双方约定的存款或违约金明显低于房屋差价时,销售者在利润驱动下毁约,迫使购买者增加价款或解除合同,寻求新的买方,甚至更高

针对目前大量出现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案件,合肥市中院已经发布《关于妥善审理房价波动后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知》,提请合肥各基层人民法院关注中央政策和地方经济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本轮房价上涨的具体原因,比较本辖区内房价波动情况,并

标题:【要闻】百天内合肥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3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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