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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上,向房地产部门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合肥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审核。 提出审核建议,合肥拟制定楼市限贷政策,该政策将于年7月1日起实施。
审核中具体规定了不同情况的购房贷款比例,提出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存款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没有购买过住房)的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仍然为2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均为40% :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宅(市市区范围内,不包括四县一市),没有购房贷款记录(包括外来贷款记录)
●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相应的住房贷款已结清
●居民家庭没有住房,但有一次住房贷款记录
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住房贷款未相应结算的,为改善居住条件重新申请商业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在以下情况下,申请商业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均为60%
●居民家庭有2套以上的住房,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2套以上的住房,并结算了相应的住房贷款
●居民家庭有2次以上的购房贷款记录,并结算了相应的购房贷款
标题:【要闻】合肥:三套房或不能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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