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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介绍,该厅近日出台新措施,对国土资源市场行业失信行为进行比较惩戒,涵盖5种国土资源失信行为,其中公司搁置土地,依法修改或接受处分前,不受理新建设用地申请。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行业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国土资源市场活动中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该方法将国土资源市场失信行为分为土地市场失信行为、矿业权市场失信行为、地理新闻市场失信行为测绘、国土资源中介服务市场失信行为和国土资源工程项目市场失信行为五大类,并分别对失信行为规定了惩戒措施。 方法实施后,如发现失信行为,按规则惩戒。
的规定,土地市场失信行为包括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闲置、土地用途擅自变更、土地复垦义务未履行、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等,其中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为,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闲置的土地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此次办法对这种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况做出了规定:超出建设用地的采用权,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一年未建成。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或开工开发所需的前期业务导致开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惩戒措施是在政府依法完成处置之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接受新建设用地的申请。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控制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信贷管理特别是国土资源市场行业失信行为惩戒是一项新的事业,因此该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在芜湖、蚌埠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总结经验问题,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标题:【要闻】安徽严惩国土资源失信行为 闲置土地问题成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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