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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保障房已经进入实质性租赁阶段。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发展中心获悉,今年首届市级公租房申请的个体情况开始公示。 通过公示后,市级公租房交付后,这些人将成为合肥市级公租房的第一批采用者。
此次进入公示阶段的205人,在全部来自庐阳区的范围内,有外来务工人员和新的就业人员,员工既有公司,也有单位。 公租申请已经常态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随时申请,根据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租赁。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合肥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户口或居住1年以上。 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不满5年的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齐全的劳动(聘用)合同(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及其家属在市区无私拥有住房,其他未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申请人及其家属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必须在18岁以上,符合的条件如下: 申请人持有工作地居住证的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 申请人和家属在市区无私地拥有住房。
合肥晚报合肥城市网记者谷薇薇
标题:【要闻】合肥首批市级公租房配租 第一批205人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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