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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合肥7月18日电(韩震震) 7月18日,安徽省纪检监察媒体发布消息称,六安市纪委通报了未能全面履行严格治党主体责任、不接受问责的两个典型问题。

舒城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登益落实主体责任不端受到责任追究

舒城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登益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 经调查,夏登益担任舒城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多非法收受林业项目资金私分,夏登益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应参与其中,承担领导责任。

由于无力执行 主体的责任,去年3月,夏登益被留党处以两年的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金安区施桥镇原党委书记文继彦因无力履行主体责任而受到责任追究

金安区施桥镇原党委书记文继彦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而受到责任追究。 调查显示,从年到年,施桥镇在无招标程序的情况下建设施桥镇工业园区土方平工程项目,建设违规批准70个村庄的非法占地面积,对违规建设不依法处置,依法占用土地等问题。

文继彦作为时任施桥镇党委书记,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以上违纪问题负有首要指导责任。 由于缺乏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去年9月,文继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标题:【要闻】安徽舒城一局长与职工一起私分项目资金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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