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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日报》报道,《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查并通过稿件,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细则进一步确定了今后我市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功能,绿化指标进一步提出了量化要求,为未来的绿化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

90%地区500米以内可以看到公园绿地

绿化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城市的颜值和气质。 针对城市绿化的目标,该《细则》提出了居民出行300米绿色、500米园应看的要求,且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 500米范围)覆盖率在90%以上,即9成地区。

《细则》还规定,城市绿地必须平衡布局,多次兼顾新城区的绿化开展和老城区的绿化提高。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达不到,有闲置土地的,应当按规定留出绿化用地,然后实施相关项目建设。 绿化不符合标准、没有空地的,必须采取拆墙透绿、察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有越来越多的树荫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细则》规定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必须结合现有交通网和公共设施,比较有效地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站和绿道标志,形成绿道互联网。

《细则》量化了道路绿化的部分指标。 例如,要求道路绿化隔离带的单幅宽度基本在2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宣传率在85%以上等。

此外,《细则》确定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在80%以上,高压走廊绿化带及水体、道路、铁路等防护绿地实施率在90%以上。

规模的移植树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在城市建设中,树木的移植情况不可避免。 为保护绿化成果,《细则》确定了暂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20株以上、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且数10株以上、移植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情况等,并列入市级绿化主管部门的

此外,《细则》规定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植必须及时进行,就近移植,实行名录管理。 暂时占用绿地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年。 绿地恢复与现状绿化协调融合,且不得低于原有标准。

古树名木是城市的重要财富。 对古树名木,《细则》确定我市古树名木就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细则》要求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古树名木的生长和管理情况,对濒临灭绝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指导、协助和督促管理责任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保护工作。

(记者王永亮)

标题:【要闻】合肥绿化细则9月起实施 新项目绿化不达标要拆墙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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