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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中央委员会批准,中共中央纪委起草审查了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振超严重违纪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杨振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宴会,接受公款旅行。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组织写信时不如实证明问题。 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收受财产的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涉嫌贪污犯罪,在公司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产,滥用涉嫌受贿犯罪的职权,严重侵害国有资产
杨振超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也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杨振超给予党籍处分。 涉嫌监察部向国务院报告批准,将征收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线索和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杨振超简历[/s2/]
杨振超,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安徽金寨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1977.011979.09安徽省金寨县长领乡村放知青。
1979.091982.07沈阳黄金学院矿业专业学生
1982.071983.10铜陵有色金属企业凤凰山铜矿一区见习生、班长、技术人员
1983.101985.06铜陵有色金属企业凤凰山铜矿开采一区副区长、区长
1985.061987.03铜陵有色金属企业凤凰山铜矿生产计划科科长。
1987.031991.01铜陵有色金属企业凤凰山铜矿副矿长
1991.011995.02铜陵有色金属企业凤凰山铜矿矿长(其间: 1989.081992.06参加中央党校通信学院本科级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5.021998.05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企业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1998.051998.12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企业党委常委、经理
1998.122001.06参加中共铜陵市委常委、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企业党委常委、经理(期间: 1996.091999.07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0.032001.01参加中央党校第16期青班学习)
2001.062003.02中共铜陵市委副书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企业党委常委、经理
2003.022004.02安徽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4.022006.01安徽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12007.07安徽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参加2007.032007.09中央党校第23期青班学习)
2007.072007.08中共淮南市委书记。
2007.08.01中共淮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党组书记
. 01.02安徽省政府副省长、淮南市委书记
. 02安徽省政府副省长。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第九届省委委员。
标题:【要闻】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杨振超被开除党籍 严重违纪、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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