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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最近安徽省民政厅等9个部门共同印制了《关于推进节地生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这是我省在殡葬行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份专业文件。
截至年,我省的节地生态埋葬率达到50%。
根据《实施意见》,到十三五末,城乡公益性骨灰储存设施将覆盖所有县(市、区)和乡镇。 节地生态葬均被列入奖补范围,全省节地生态葬比例达50%。 据悉,节地生态葬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观,鼓励和诱惑人们以不占用树木葬、江(海)葬、深埋、格位保存等土地、不消耗资源、不使用不可分解的材料的方式埋葬骨灰和遗体。
《实施意见》指出,在推进殡葬法改革方面,火葬区积极推进不占有或不占有土地的生态化遗骨的埋葬方法。 宣传骨灰散布、植树、花植、草植等生态葬礼,采用可分解骨灰盒(容器),或将骨灰直接藏在土里,不设硬质墓地和墓碑。 不在地上造墓基,不在地下造硬质墓,提倡墓碑小型化、小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 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属合葬墓等葬礼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立碑或使用横式碑,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6米 土葬改革区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墓,或建立碑。
如果开展合肥、芜湖等江葬城市,将为死者建设统一的纪念设施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民政、财政部门推进节地生态埋葬奖补充制度的建立,将不占或少占江葬、树葬、格位保管等用地面积,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墓地不留等生态埋葬法纳入奖项补充范围。 探索积极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对率先推广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的殡葬服务部门或者聘用人员的亲属给予适当奖励或者补贴,推进环保殡葬用品的宣传应用。 各经营性公墓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采用节地生态埋葬、降解性环保用品的死者家属,给予费用上适当的减免。
《实施意见》指出,合肥、芜湖、铜陵等开展江葬的地市,为不保存骨灰的遇难者设立了统一的纪念设施,利用流传至今的节日开展祭祀活动,缅怀遇难者推广节地生态葬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王叶华
标题:【要闻】合肥、芜湖等地开展江葬城市节约土地 将为逝者建统一纪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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