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04字,读完约7分钟

去年12月我省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养老金合并轨道正式落地。 昨天,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我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贯彻《实施意见》的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会人员、缴费基数、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参保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内人等5类人

参加养老金合并轨道的机关事业单位共有五类,具体包括:一、经编制部门批准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二、不属于分类范围的招聘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 三、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四、经编制部门批准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到企且未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到企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未按照继续参加的五、皖发〔〕14号文件规定编制部门批准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不含公司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缴费基数

除了工资外,还有各种补贴、奖金等,这些都计算了征收基数吗? 对此,此次文件中也有具体规定。

其中,机关(含参政管理单位)公务员个体年度缴费基数为决算年度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职务工资、等级工资、职工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年终一次不重复奖金(基准为决算年度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警签津贴、海关津贴之和。

机关技术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职工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年终一次性不重复奖金之和。

机关普通劳动者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岗位工资、职工性津贴、生活性补助金、年终不重复奖金之和。

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年度缴费基数结算年度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含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 )和绩效工资之和。

另外,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单位和个人按退休时的缴费基数可以不重复缴费(含职业年金) 15年以上。 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被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职工,继续缴纳参保缴费。 其中,70岁以上还继续工作的人,在70岁以后还继续工作的时间,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或不缴费。

待遇支付

《实施意见》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批准程序暂时不变,按照国家、省现行干部管理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达到退休年龄月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手续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批准和待遇核定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单位办理申请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基本养老金。

《实施意见》实施前退休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退休人员死亡,从死亡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个人帐户

根据本次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领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之前出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保存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直至达到法定领取条件。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出境时或者出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保存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结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一次性向本人重复支付个人账户的储蓄额。

投保人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体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江淮朝报记者琮园园

相关信息: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合并轨道更详细的规定已公布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合并轨道政策出台后,参保范围包括那些人、养老保险费征收办法、个人账户发放办法、基本养老金发放办法&hellip。 … 对比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合并后的各种问题,9月14日,我省发布了养老金合并的相关详细规定。 去年12月,我省发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称新政策自年10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个体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确定了至今未缴缴费。

投保范围为5个时

养老金合并的机关事业单位共分为五种情况,具体如下。

1、经编制部门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经编制部门批准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到企且未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到企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

不属于分类范围的招聘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未按照皖发〔〕14号文件规定批准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不含公司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编制内职工。

养老金不能预付

根据新公布的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领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之前出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保存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直至达到法定领取条件。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出境时或者出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保存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结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一次性向本人重复支付个人账户的储蓄额。 投保人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体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到本人退休月为止缴费[/s2/]

关于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和支付,新规定也按部门进行了详细说明。 对过渡期离职员工,新办法待遇计发放标准高于旧办法待遇计发放标准的,对新办法超出旧办法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发放。 具体来说,第一年辞职的情况下,超过发行部分的10%; 第二年辞职的情况下,占发行超过部分的20%; 依次类推,对过渡期最后一年退休的,发放超额部分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退休当月。 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手续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审批和待遇的确定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单位办理申请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注: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单位和个人按退休时的缴费基数可以不重复缴费(含职业年金) 15年以上。 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被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职工,继续缴纳参保缴费。 其中,70岁以上还继续工作的人,在70岁以后还继续工作的时间,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或不缴费。 (安徽商报)

标题:【要闻】安徽"养老金并轨":工资、补贴、奖金等都将计入缴费基数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14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