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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的分配图
9月17日,记者从省扶贫办公室获悉,我省近日发布《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首次确定了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脱帽标准,建立了严格、规范、透明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加强了年全省扶贫工作。
《实施意见》确定扶贫对象退出标准和程序,可以比较有效地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可比性,比较有效性,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处理扶贫攻坚‘ 怎么退出呢? 省扶贫办公室第一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贫困人口的反贫困标准分别是:贫困人口的反贫困以家庭为单位,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 有安全住房。家庭中没有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家庭全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扶贫计划是评议公示、审定公告、备案标示、发放扶贫光荣证。 村里的出列标准分别是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以下一个以上特色产业的村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村里的出列流程是村级申请、乡镇考核、县级考核、备案标示。
贫困县摘帽标准分别降至贫困发生率2%以下。 贫困村的每一排。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行业指标接近全省水平。 贫困县摘帽手续为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计、审定公示、摘帽考核。
《实施意见》规定,扶贫对象退出机制要重视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使扶贫对象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必须实施民主评议,贫困村出来,贫困县必须摘下帽子进行考核。 结果公告应当让公众参与评价,使全过程透明。 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判断,确保扶贫结果真实可靠。 退出机制实行正向激励,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走出去、贫困县摘帽子后,一定时期内原有扶贫开发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留有缓解期、稳定脱贫。
标题:【要闻】安徽树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 确定退出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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