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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政局10月11日宣布,经合肥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户月人均510元调整为户月人均551元。 各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户月人均462元以上,年增长率5%以上。

据悉,这是合肥市第十三次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提出招标后,合肥市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就业从军家属、市级救助站援助人员、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费4个相关项目有所提高。

(朱本生合肥晚报合肥城市网记者李后祥)

标题:【要闻】合肥提高市区城乡低保标准 现为户月每个人平均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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