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58字,读完约6分钟

网络分布图

最近,全国各地温度大幅下降。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确定提及低温津贴。 那么,有多少工人真正得到了这项津贴呢?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显示,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对低温津贴有确定要求,个别省份也制定了相关标准,但实际上,这些福利是纸质权利,并未实现。

国家和地方有规定,内蒙古每月不少于230元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规章,发现在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年,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委发布了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低温列为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

确定低温津贴的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津贴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上海、宁夏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也提到了低温津贴。 上海市确定,低温就业环境下的津贴不是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总工会发布文件,规定了高温高寒天气室外工作高温高寒岗位津贴的支付标准。 其中发放高寒岗位补助金的范围是在零下25℃(含)以下的高寒天气中连续工作4小时(含)以上的劳动者。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这一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支付标准是结合内蒙古的优势制定的,高温高寒天气标准依据气象资料明确。 按照规定,高寒岗位津贴必须按月发放,每月230元。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津贴标准,但每月不得低于230元的标准。

很多人没听说过,在中国冷极连续室外工作2个小时没有达到发行标准

记者在黑龙江、北京、安徽、湖北等地调查发现,在寒冷环境下工作的工人没有接受过低温津贴,很多人不知道这项津贴的存在。

11月中旬,位于黑龙江省的中国北极漠河县的最高气温接近零下20度。 王秀龙是中国最北邮局漠河县邮局北极村分局的邮递员,已经工作了十多年。 低温津贴? 没听说过! 王秀龙表示,每年12月下旬至1月上旬,近一个月的最高气温将降至零下30度以下。

邮递员一天在户外工作四个小时左右。 最冷的时候,室外工作人员温度达到零下40℃,单位发放棉服等用品,但真的没有低温津贴。 黑龙江省漠河县邮局北极村分局局长霞说。

那么,在什么标准的地方情况怎么样呢? 据记者采访,尽管标准已经制定了三年多,但由于各种原因,内蒙古很少真正发放高寒岗位津贴。 因为很少在零下25℃以下的室外连续工作4小时。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素有中国冷极之称。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当地冬季气候条件恶劣,一线环卫工人上午、下午连续工作时间一般在2小时以上,没有达到发放津贴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由于黑龙江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原人事部批准黑龙江省每人每月设立45元标准的御寒补贴,该补贴政策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 2006年,国家开展清洁规范津贴工作,停止发放黑龙江寒带津贴。

记者调查发现,环卫工、快递员等户外工作者通常发放防寒服。 北京最近的最低气温在零下10度以下,从事环卫工作3年以上的王师傅,单位冬天戴手套、帽子、统一的服装,但从没听说过低温津贴。 有这样的好事吗? 我们没有收到过。

记者致电北京市人社局服务热线,称员工目前对高温津贴有规定,但对低温津贴尚未做出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和通知,但这些规定既没有强制力,也没有细分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自主,则规定形同虚设。

劳动保护需要冷热兼顾,执行标准应细分

形成了低温补贴和鲜明的应对措施,对于高温补贴,国家确定了规定,督促各用人单位按规则发放。 但是,低温津贴由于缺乏具体规定的政策要求,各地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极端天气日益增加,应加强户外艰苦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

武汉、哈尔滨等地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针对低温津贴,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确定的政策,但最低工资规定中,用人单位津贴的发放是没有根据的,监管部门的执法是随机的。

于霞说:“我们也有发放低温津贴的愿望,但是邮政企业作为国企不能随意调整工资待遇,上面需要政策。

北京市人大代表、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局长禹学河在年初的北京市两会上表示,在极端寒冷的天气下,包括园林绿化、环卫、警务等领域的一线工作人员在内,需要在室外多次工作,并向这些领域的工作人员发放低温津贴。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瑞政表示,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处的环境指标超过正常人机体应受的限度后,将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必要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贴。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保护。 他认为,中国幅员辽阔,例如海南和东北,冬季气温相差很大,不可能就低温劳动保护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国家应当进行低温津贴的基本制度设计,由相关省份细化,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制度。

专家指出,为了便于基层操作,应分层具体化低温津贴温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的设定。 并对长时间从事低温环境的人群,定期组织比较免费的体检,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将低温条件下劳动所致疾病纳入职业病防治范畴。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盖志毅指出,针对已经制定的高寒岗位津贴标准,有关部门应加强调查,从促进政策落实的角度改进相关标准,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要闻】“低温津贴”调查:安徽等地部分劳动者未享受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13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