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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枚一角硬币,共69.20元,这是芜湖情侣包某和付某抢劫的财产,受害者是乞讨者,在抢劫过程中包某采取了踩脚、踢脚的暴力行为。 最近,南陵县人民法院审查了这起令人叹息的抢劫案,并以抢劫罪与包某判刑,等待他们的是3年的监狱生活。
包某、付某系无业流浪者。 今年8月5日22点56分,在南陵县春谷路西门站附近,在春谷路和陵阳路的十字路口看到了乞讨者王某。 某、付某想抢劫王某的财物,后包某从王某身后用脚踩对方的头索要财物,王某拒绝了,坐上了代步的板车,移动到了马路对面。
付某紧接着王某,抓住王某放在板车上的蓝色钱包,王某发现后,抓起钱包,与付某扯断。 这时,包某从后面走过来,朝王某的头踢了一脚,王某从板车上掉了下来,头受伤了,有人借机抢了钱包坐在钱包上。 群众旁观警察后,民警来到现场包裹某某,付某某逮捕。 法医鉴定,王某的人体损伤程度是轻微的伤。 据民警统计,被抢钱包中有一角硬币692枚,共计69.20元。 法院审理被告人包庇某,以暴力方式向某抢劫他人财产,共计69.20元,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是共同犯罪。 被告人包某某,付某某破案后,可以在侦查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安徽商报)
标题:【要闻】芜湖一对情侣暴力抢走乞丐69.2元钱 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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