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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恒盛皇家花园南门小学的学生签署了巨型花火炮,倡导不用花火炮度过环境保护年。
春节期间,合肥很多市民觉得城市空了,人少车少,道路也不堵塞,城市生活垃圾量减少。 昨天,合肥市城市管理局表示,省城春节期间,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管理平稳有序,生活垃圾解决量比去年减少了一成多,另外,由于文明新风深入人心,今年爆竹的发射量也减少了近两成。
昨天下午,在省城庐阳区阜南路,63岁的环卫工人胡明珍带着清洁和簸箕,沿着道路打扫路面的垃圾。 此时,她手里的簸箕里只有烟头和理发屑。 今年春节垃圾很少,特别是我负责打扫的这条路,将近1公里,有很多商家和住宅区,但是放鞭炮的感觉少了一半以上。 胡明珍说,不仅是年30、大年初一的两天,昨天即使是年初六这样的好日子,往年爆竹也没有停止,但今年大部分人没有再放炮。
不仅鞭炮少了,污染少了,鞭炮废纸也没了,我们扫了,更轻松了。 胡明珍说,从30年到昨天,她一天也没休息,但是这样忙,她已经在环卫工岗位连续工作了8年。 大家的文明素质一年比一年高,对我们来说,路上的垃圾量、鞭炮量,是最直观的感受。
主要城市就是这样,合肥新城区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春节期间,滨湖新区城管队员、环卫工人采用轮休制,滨湖新区每天有600名环卫工人、100名城管队员在一线岗位坚守,确保各城市市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滨湖地区生活垃圾日产甲午。 据统计,大年30日至6日,滨湖新区生活垃圾量达到1050吨,其中烟花爆竹175吨,比去年下降近40吨。
据合肥市城管局统计,截至昨日凌晨,春节假期合肥市共解决各类生活垃圾12803.68吨,日均解决2371.94吨,比去年同期减少生活垃圾解决量约15.4%。 城管部门相关人士分析认为,生活垃圾解决总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大多数人口选择回家乡或旅游,合肥市人口比平时少。
数据
截至昨天凌晨,春节假期合肥市共解决各类生活垃圾12803.68吨,日均解决2371.94吨,与去年同期相比生活垃圾解决量减少约15.4%。
记者从合肥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获悉,截至昨天12时,春节期间数字城管新闻平台共发送各类城市管理事件12463起,日均约1780起,正常工作日和事件报告量明显减少。 (安徽商报)
合肥市民的9成以上赞成实施禁止烟花爆竹的限制
1993年,合肥市首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后20多年,根据上位法的调整和公众的意见,对部分复印件进行了调整。 整理一下整个过程,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合肥市致力于减少烟花爆竹的发射。
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现行《合肥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立法判断,结果93.06%的市民赞成实施禁止限制。
90%以上的市民赞成禁止限制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雾霾天气的影响和市民环境意识的增强,合肥周边的上海、南京、杭州、武汉等地相继出台法规,实施了较为严格的禁止烟花爆竹的规定。
年初,在合肥市15届人大4次会议上,一些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了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执法力度的议案,越来越强调了省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
为回应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的重大关切,推动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合肥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年5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合肥学院依法启动对上述规定的立法后对职工进行了判断。
此次立法后判断综合运用了首次问卷调查、媒体问卷调查、座谈访问、上下联动、第三方判断、专家全程参与等方法,广泛听取了意见,形成了向本届常委会提交的立法后判断报告。 93.06%的市民赞成实施禁止限制,为法规的修改奠定了广泛的舆论基础。
此次立法后的判断报告表明,《规定》的立法质量总体良好。 但是,除此之外,报告还指出,《规定》从法规性质上看,规定比较大,在实际执行中,长期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功能得不到发挥,受限的氛围建设不足,限制推广教育方法丰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关注烟花爆竹的话题
近年来,禁止、限制烟花爆竹的话题一直是省、市两会上的热门话题,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加强烟花爆竹的禁止、限制、执法力度提出了建议、议案和建议。
合肥市人大代表丁泳掌观察到,非发射时间和发射地点任意发射,特别是市区各大酒店门口、住宅小区、街道道路上,胡乱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较为突出。
在去年的两会上,丁泳掌等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组织公安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的监管。
合肥市公安部门在议案办理答复中指出,2000年,公安机关接到烟花爆竹举报860起,比去年同期下降16%,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200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00起,比去年同期上涨34.2%。
省政协委员杨金龙建议,应严禁在合肥市二环内的任意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他观察到,烟花爆竹的发射,不仅容易引起火灾,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健康,不适合生态文明建设。
杨金龙委员建议,多推广,抵制自愿购买烟花爆竹。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率先降低规范,不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政策的人要进行必要的处罚。 鼓励市民通过录像、照片、录音等现代化手段投诉,政府有关部门在收到报纸解决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此外,倡导并迅速发展低碳环保庆祝方法,如张灯结彩庆祝习惯、电子爆竹、庆祝音乐、鲜花等新奇安全的庆祝方法等。
合肥禁放立法之路
1993年初的立法禁止发射
1993年12月,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合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了主城区全面禁止,规定了禁飞区。 本规定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
市东市区、中市区、西市区、郊区、蜀山町要求禁止烟花爆竹地区发射。 郊区、蜀山镇管辖的部分农村地区,由郊区、蜀山镇人民政府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禁止烟花爆竹地区。
另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体都不允许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在指定时间、地点发布燃放通告。
在随后的1997年和1999年,根据舆论和《规定》的落实情况,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又编纂了两次这一《规定》。
1997年首次修订以提高处罚力度
1997年,合肥市人大首次修改了该《规定》,加大了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销售的处罚力度。
修正案规定,违反本规定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迄今为止的《合肥市禁止烟花爆竹规定》第七条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所有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违反本规定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 属于单位的,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前,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1999年再次放宽春节期间
1999年,合肥市人大又根据该《规定》第五条,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活动需要燃放烟花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通告,将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的表示为元旦、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二、初三)
这次的修改一般被认为是开禁的前奏。
从年禁止调整为限制[/s2/]
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根据上位法规定,年6月30日,合肥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二十五次常务委员会审议《合肥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本《规定》共25条,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废除《合肥市禁止烟花爆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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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次年正月十五的其他时间。 烟花爆竹零售商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级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十二条在烟花爆竹区域内,从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八及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不能放烟花爆竹。
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只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类烟花爆竹产品。
第十三条国家重大庆祝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以公告形式公布。
标题:【要闻】今年春节假期合肥鞭炮燃放量减少近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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