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87字,读完约2分钟
日前,安庆市太湖县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花亭湖禁钓工作的通告》,引起质疑。 该通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前往花亭湖组织或参与钓鱼的,一律先行免职。 社会人士都是先立案再拘留。 虽然很多人认为钓鱼不违法,但是该通告的规定没有上位法的根据。 在接受采访时,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出发点是为了提高花亭湖的水质,将改为后期,仿照万佛湖的方法,在花亭湖划定钓鱼区。”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花亭湖禁止钓鱼工作的通知》于5月9日公布,共三条副本。 其中,第一、二条复印件为:国家工作人员来到花亭湖组织或者参与钓鱼的,一律免职,调查解决,追究公司第一负责人的责任。 社会人士去花亭湖钓鱼的,经调查,一律先立案,后拘留。 这个通告出台后,很多人认为这个通告的出发点是为了改善花亭湖的水质,是好事,但是处罚手段太严厉了,法律方面合法性站不住脚。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政认为,该告知的问题首先是没有法律依据,告知中提到的免职和立案拘留,没有上位法律依据。 其次,拘留的时候,首先应该满足法定的情节,比如偷鱼,但是拘留的时候按照《治安处罚法》,不管是国家公务员还是社会人员,都应该拘留,不应该区别对待。
昨天,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管理处副主任殷东对记者说,该通告的出发点是为了持续改善花亭湖的水质。 殷东承认,严格从法律上讲,这次下达的禁止钓鱼令确实有不妥之处。 他说,这个通知日后会有变动。 据悉,对在钓鱼区外违反钓鱼的人,殷并未正面回答是否也将按照公务员钓鱼免职、社会人员拘留的标准执行,其将受到严厉的处罚管理。
关于网民和专家提出的双重标准,太湖县法制事务主任余明解释说,公务员免职后立案调查,社会人士先立案拘留。 关于后期这个禁止钓鱼的通知是否继续执行,余明说,目前由安庆市人大调查,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今后将依照条例执行。 (安徽商报)
标题:【要闻】安庆太湖县花亭湖“最严”禁钓令引起质疑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11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