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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中学同学多年来在同学聚会上重逢,男同学随后通过自己的账户和朋友的账户给了女同学60多万元。 但是,最近双方用这笔钱在账上公会堂。 在男性学说中,这是基于恋爱,给女同学买婚房的房费,为了结束恋爱关系,这笔钱必须还给他。 女学生表示他们之间没有恋爱关系。 这是因为男学生介意给她。

男同学说:转账给女朋友因恋爱而购买婚房

据李军(化名)说,他和郭芳(化名)是老乡,也是中学同学。 他在国外居住了10多年,不久前,回家乡参加同学会和郭芳取得了联系,因此双方随后明确了恋爱关系,分别离婚,商量结婚事宜。

郭芳提议在安徽买房,他同意了。 他在国外工作了很久,把钱分期汇给郭芳,她去买房了。 李军说,他用自己的账户和朋友的账户总共交给郭芳60多万元。 后来,我们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发生矛盾,中止恋爱关系,明确不结婚。 李军说,郭芳实际上没有买房。 这60万元以上是民间说的彩礼,他们明确了不会结婚,所以郭芳必须归还。 他多次向郭芳要钱,郭芳只还了20万元,还没还40多万元。

李军说,如果双方不是恋爱关系,他不会把这么多钱汇给只有同学关系的人。

女同学说:没有恋爱关系是值得在意的费用

对于李军的说法,郭芳并不这么认为。

她说,她和李军没有恋爱关系,没有结婚的准备,也没有在安徽买房的准备。 李军说后结束恋爱关系不符合客观现实。

郭芳说,他们之间确实是老乡,也是中学同学的关系,李军也确实给他汇了钱,但汇钱的原因不是买房,而是李军关心和同情她。 她离婚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困难,李军很在意,所以汇款是为了改善她的生活。

关于她向李军汇款20万一事,郭芳说,是因为李军当时告诉他需要用钱周转。 郭芳说,李军没有证据表明双方之间有恋爱关系,他们之间不存在婚约关系,这笔钱只是赠与。

最近,记者获悉,本案正在审理中,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了协议。 郭芳按照规定期限向李军返还30万元,如果不按照约定期限返还30万元,必须向李军全额返还40万元。

标题:【要闻】男子同学聚会后转给女同学60多万引纠纷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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