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60字,读完约3分钟

7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编制修订案)》正在公开征集意见稿(以下简称《编制修订案》)。 与年实施的《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比,不仅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持证人还可以享受12种公共服务和权益。

居住证申请阈值下降了

“写修订案”的变化之一是申请居住证的门槛下降。 此前,合肥要求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连续学习、16岁以上流动人口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领取居住证。 《编制修订草案》确定,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6个月以上,或者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受其委托的受理机构申请居住证。 前项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将来有可能在居住地工作6个月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将来有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持续学习是指在居住地中、小学取得学籍,并在居住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要闻】在肥居住半年即可申领居住证

如果具备资格,则可以享受12种公共服务和权益

根据《编制修订草案》的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抵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受其委托的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更换、补办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字手续。 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服务和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出入境证件,并自动领取居民身份证 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领取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说明资料,作出国家基本规定的公共规定。

目前正在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

在《修正案》中,市人民政府根据资源整合、集中管理、互联互通的大致情况,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新闻体系,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的全部覆盖提供新闻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居住提供便利。

目前,《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拟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公布社会各界意见。 请在8月20日前,市民注册合肥政府法制网地方立法征集意见专栏,对《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编制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并留下较为有效的联系方式。 要通过互联网的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在征求意见稿下点击发表意见。 传真电话0551-63538475,邮件请发送至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1区B座2409市政府法制立法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fzb63538475@163。

晨报记者于巧妮

标题:【要闻】在肥居住半年即可申领居住证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10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