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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的女性在和婆婆吵架后,一个人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之后,丈夫以女性侵犯生育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性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记者昨天从芜湖经开区法院获悉,法院不支持男子的诉求。
据了解,女朱某与叶某系夫妇有关,朱某平时与婆婆关系不好,经常发生口角,最近两人再次吵架后,怀孕的朱某一气之下离家住在姐姐家。 几天后,朱某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叶某得知此事后,以朱某侵犯自己的生育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做出道歉判决,承认错误,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案中,朱某未经丈夫叶某同意擅自终止妊娠是道德问题,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因此叶某控诉朱某应当剥夺其生育权,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但是,法院也表示,朱某的草率方法明显不理智,也违背了社会遵循的婚姻美德。 虽然在本案中没有处置这种违反情理和道德的行为,但并不意味着法律将一直被搁置。 例如,双方因该感情有问题提出离婚诉讼时,妻子擅自流产的行为可以作为法官评定夫妻感情状况的酌定情节考虑,可能影响审理结果。 (安徽商报)
标题:【要闻】芜湖:妻子擅自流产丈夫索赔 法院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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