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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个房屋租赁试点城市中9个相继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后,昨天下午,《合肥市房屋租赁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根据方案,合肥市鼓励个人依法租赁自己的住房和向片区公司租赁住房,在纳税等环节给予优惠政策和支持。 承租人享有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夫妻双方可以按时全额缴纳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租金等。

[动态]年底前建立房屋租赁企业

根据合肥市方案,到今年年底,建立市区(开发区)二级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市区二级租赁服务管理机制,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快速发展落实意见和配套政策

到年,合肥市将基本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基本建立国有租赁公司基于龙头、社会租赁公司的住房租赁服务市场基本建设新闻共享、功能齐全、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主体]鼓励出租个人、中介和房地产企业

此前,合肥市房屋租赁市场除部分政府、小区、公司建设的公租房为职工租赁外,城市绝大多数房屋租赁业务发生在个人房主、中介、租客三人之间。

合肥市确定,鼓励个人依法租赁自由住房,支持个人委托房屋租赁公司租赁住房。 针对中介,培育快速发展的住宅租赁公司。 此外,合肥还将引进大型房屋租赁公司,支持房屋租赁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合肥市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商,鼓励开发公司与房屋租赁公司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营模式,开发公司已确定在新的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住房资源并用于市场租赁。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成立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开展政策性和市场化的住房租赁事业,负责本级建设、规划、盘活租赁住房的运营和管理。

[住宅来源]试行租赁住宅的开发建设

根据合肥市的实施方案,通过圈定几个群体,建设几个群体,搞活几个群体的方法筹集房源。 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别纳入市、区(开发区)国有房屋租赁经营企业的运营、管理。 拆除各区(开发区)安置后,将剩余闲置的安置房源转换为租赁住房,闲置的公营住宅转换为租赁住房。

开展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的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土地出让时确定建设比例,建设住房拟建设符合国有住房租赁经营企业或开发公司租赁运营的合肥市情况、符合市场需求的租赁住房项目。

鼓励产权明确、质量合格的存量房源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个人和专业化房屋租赁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鼓励专业化房屋租赁公司通过长期租赁、购买、改建等方式筹集房源。

[配套]可以享受入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在广州等率先出台房屋租赁试点方案的城市,出租人可以享有与户籍市民相同的公共服务权利,被称为租赁同权。

合肥市实施方案中没有提到租赁同权一词,但教育、公安、工商、人社、财税、民政、卫计科、房地产、科技等部门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的规定,结合合肥的实际,由出租方承担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科学技术等部门

也就是说,出租人将来可享受的公共服务权利,下一步将由不同的部门细分,并采取配套措施。 是同权还是部分同权,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等还需要进一步决定。

如果没有房间,公积金可以支付房租

合肥确定公积金起到支持职工租赁住房的作用,连续全额缴纳3个月,本人和配偶在缴纳城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可以租赁住房,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但是,该方案没有明确规定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限制,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细分补助措施。 迄今为止,合肥市的标准是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5000元。

此外,合肥市将在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探索个人住房租赁综合征收税率法。 对依法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公司、机构和个人,给予符合一定标准、符合政策的奖金补充等。 鼓励金融机构向住房租赁公司提供政策支持。

[监管]在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

合肥市将建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整合各区(开发区)现有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实现新闻统一收集、统一管理。 负责发布租赁新闻、房源新闻核查、租赁价格监测和租赁市场日常监管,规范租赁交易流程。

并设立市、区(开发区)租赁服务管理机构,负责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的构建、运营和管理。 负责房屋租赁市场政策实施、市场监管的房屋租赁市场培育和规范的租赁公司信用档案管理。

对比租赁公司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加强信用管理,多部门共同激励,失信惩戒机构,推广合同示范复印件和合同网上合同,实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专家的观点

省城租户有可能享受城市居民的一部分待遇

昨天《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实施方案》公布后,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

首先,凌斌提供了一系列数据,根据此前的抽样调查,新合肥人中有44%的人以租赁法居住。 这个租金的比例比发布其他政策的城市低。

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目前合肥租赁市场实际体量有限,凌斌表示,政府、公司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人才公寓合肥量大于其他城市,能够很好地处理一定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或人才居住问题。 民间租赁市场(房主自行租赁)市场从机构数据来看,平均月租金在20元/平方米左右,这在全国省会城市很低。

因此,这既是合肥住宅租赁市场的空间,也是难点。 空间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住宅租赁市场的建设可以为更多的新合肥人提供租赁服务,但符合合肥优势的住宅租赁市场如何发展迅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能需要漫长的探索过程。

对于这个实施方式,凌斌认为是方向性的文件,不是细则。 合肥市已经将配套细则的制定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并在合肥的基础上相继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也可以看出这是下一步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快速发展和协调的重要一步。

从细节上说,合肥市的这个方向方案和其他城市还不一样。

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租客的待遇问题。 文件中使用了基本公共服务权利的语言。 这和广州的租房同权提法不同。 目前的城市待遇分为职工待遇和城市居民待遇,要说出租人可以享受单位职工待遇,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不大。 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可能只能实现一部分。 因此,文件用的基本两个文字要慎重,具体尺度由相关部门实际掌握。

另外,根据方案的提法,合肥市大体上可以有效地将房屋租赁服务和监管两个功能整合为一个平台,这与杭州建设阿里参与的租赁服务平台有区别。 凌斌认为,合肥市平台除服务功能外,还强调监管,对市场培育和快速发展从一开始就加强监管。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注意。 例如,在房东自己租房的情况下,服务功能的实现几乎不会受到阻碍,但监管功能的实现可能会成为现实的阻力。 租赁合同、房东及租户身份进入监管平台,涉及人口管理、租金纳税等问题,是否发生房东不愿签订合同、偷偷签订合同不备案等问题,以及房东不签订合同无法办理居住证

标题:【要闻】合肥公布住房租赁试点实施方案 配套政策年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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