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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委同意,宣城市监察局对宁国市前副市长胡琳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调查,胡琳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对抗组织审查的组织纪律,违反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廉洁纪律,违反领取他人礼金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图利用职权为他人利益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胡琳娟作为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纪律意识淡薄,私利贪婪膨胀,党的十八大后也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宣城市监察局局长事务会会议讨论决定后报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对胡琳娟给予公职开除处分。 将征收其违纪所得的违法犯罪嫌疑、线索和相关款项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标题:【要闻】宁国市原副市长胡琳娟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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